外资企业的验资报告?程序又是什么?多时间?怎么收取费用?
委托:注册会计师承办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时,委托人要做好准备工作。
委托人如已基本具备下列条件,可提出验资申请:
1、出资的现金已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
2、出资的实物已经过评估作价,并对技术、质量和实物数量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3、专有技术、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证件已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
4、中方财产已办好财产转移申报手续;
5、如属增加资本或转让资本,已完成法定程序并具备有关证件。委托人提出验资申请应填具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加盖企业公章,并连同下列附件,一并送会计师事务所:
审批机关签发的批准证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有关出资份额、股利分配的决议纪要和变更出资条款的协议等文件;
出资的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的证明资料。
二、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委托书和附件後在实施查验,订立验资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进度、方法、人员安排和验资重点等。
三、检查验证:注册会计师会根据《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的规定,对要进行外资企业增资的企业进行验证。
四、出具验资报告:待检查验证工作结束後,注册会计师根据取得的资料证据和验资记录,最後编写验资报告。但注册会计师发现以下情况可能会拒绝出具验资报告:企业以伪造、变造以及故意毁灭凭证、帐目、报表、证明文件等手段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对验资结论构成影响的;企业对应当进行检查的项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挠检查的;企业坚持让注册会计师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 |